校友服务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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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八十九年三月二十四日制定 |
| 长庚大学八十八学年度第二学期第一次学务委员会会议通过 |
为维系、联络校友情感,以凝聚对母校的向心力,并使校友服务作业有所遵循,特订定本办法。
本校校友。
学务处就业与校友服务组(以下简称就服组)。
(2)专任组员
1-2人5. 服务工作范围
(1)校友联系
A.每学年定期寄发「就业动态追踪表」,以统计分析毕业校友的就业情形、升学
考试状况,更新工作地点、联络地址电话,整理回应校友的建议与回响并提供
给校方有关单位参考。
B.制作「校友通讯簿」。
C.提供全球信息网页(WWW)、电子布告栏(BBS)、电子信函信箱(E-mail)、
传真、答录机等多元联络管道。
(2)信息搜询搜集询查相关升学、考试、就业等信息。
6. 活动计画及经费申请与核销A.协助校友会举办年度大会、联谊餐会等各项活动。
B.协助校友会发行会讯。
C.协助校友会制作与发行校友会员证。
D.代收校友会费。
(1)就服组于每学年结束前拟订新学年之各项校友服务工作项目、内容及时程计画,以「长庚大学年度校友服务工作计画表」
(表号:B01601)呈报学务长核准后实施。(2)就服组依据年度工作计画于每学期开学后二周内以「长庚大学活动计画及经费预算表」
(表号:B01602)并检附各项活动之企画书提出预算申请,经学务处审核及汇编为学期总预算后,向学校提报申请补助。(3)各项校友活动结束后,应填具「长庚大学校友活动成果报告表」
(表号:B01603)并汇整相关资料及费用核销单据后提报学务处,经核准后送会计办理核销手续。7. 活动实施
(1)校友会活动
A.年度大会:原则上与校庆(4月22日)同日举行或相近之周六下午。
B.联谊餐会
C.校友会相关活动
(2)校友募款活动
8.实施与修订
本办法经学务委员会通过呈校长核准后公布实施,修订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