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赴国外姐妹校研修甄选暨奖助金申请开始
本校学生可以透过校内举办之赴国外姐妹校研修甄选至海外学校进行为期半年至一年之短期研修。申请学生须通过本校初审,及海外姐妹校之复审方可前往就读。
出国研修期间依各校规定缴交当地学校注册费或减免学杂费以拥有当地之在学学籍。凡出国研修期间免缴本校学费,仅需负担学生平安保险以保留学籍。另外,本校每年均会提供丰厚之奖助金奖助学生出国研修之用,以减少学生出国进修的经济负担和顾虑。
欲申请本校赴国外姐妹校研修甄选之同学(2009春、秋季班)请于截止日期前,缴交申请文件至国际学术交流中心以完成申请程序,未在截止日期前备齐文件者,将无法顺利进入审查阶段。
一、申请资格摘要:
1. 具中华民国国籍,且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者之本国学生。
2. 本校非当学期毕业之在学学生,非在职专班生。
3. 学业成绩:每系该年级前百分之二十五为原则,或历年学业成绩平均达80分以上。
4. 语文成绩符合本校规定:如托福网络化测验达61分以上等。
5. 符合国外学校规定。
二、申请前请务必详细阅读本校「长庚大学鼓励学生赴国外研修作业要点」。
三、申请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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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0日本立教大学春季班交换学生申请日程表(限管院学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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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程 |
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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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 |
受理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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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收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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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0秋季班长庚大学姐妹校交换学生申请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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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程 |
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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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 |
受理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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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收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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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料送各院进行校内初审,并公布名单 |
四、申请各阶段说明如下:
1. 校内申请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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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及表格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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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说明、各项规定及奖助金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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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申请之同学依申请表中所需各项文件依序准备。如尚未取得语文成绩证明,请注明预计取得日期,并尽速补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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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同学请依甄选日程表办理各项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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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赴国外姐妹校研修之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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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甄选作业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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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海外姐妹校、及其他学校开放之申请名额及各项申请资格。 |
2. 校内初审通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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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及表格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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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生于甄试结果公告后,需于限定时间内缴交同意声明书,以保留研修生候选人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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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申请文件 |
于公告之各校期限内缴交申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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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选结果公告后如弃权,请缴交弃权声明书。 |
3. 校外复审通过及出国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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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及表格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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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先与系所老师共同拟定修课内容,并于6月底前缴交至教务处办理学杂费减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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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教育部规定获奖生于领取奖助金前,须与本校签订行政契约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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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拨奖助金用,请缴交两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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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请填役男出国切结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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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在学役男出国申请用,并于6月底前缴交至本中心。 |
4.返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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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及表格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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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学生返国后,需缴交国外研修心得报告,并将会公告于心得报告分享区,让未来有志申请同学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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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修得之学分数皆须上传至教育部网页,请同学务必缴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