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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超声波扫描
根据周产期医学会的建议,理想的产前超声波检查应当有三次,第一次检查应该安排在怀孕初期,其目的在于观察胚胎个数、着床与发育,校正预产期,排除子宫外孕、萎缩卵、葡萄胎……等病态妊娠的可能性,并且藉超声波观察孕妇的子宫与卵巢是否正常。第二次的检查,则安排在妊娠二十周左右,其目的在于观察胎儿各部器官的发育是否有重大畸形,以及羊水量与胎盘是否正常;第三次超声波检查则是安排在妊娠三十四周左右,其目的在于评估胎儿生长是否适当。
至于超声波检查的安全性,根据美国医用超声波学会于近年发表声明,即使长期暴露于诊断性超声波下,也无证据显示细胞会受害。因此当前学者皆认为超声波检查是一种相当安全的诊断工具。但超声波的分辨率尚非十全十美,加上医师的经验及有限时间,故产妇不能期望超声波可以看出胎儿所有结构异常。在一般产检时所做的超声波仅看胎儿大小、胎儿数、胎位、胎盘位置、羊水量、预产期估计以及较易看到的大畸形,称为一级超声波检查。对于具有特殊病史的产妇,或一级超声波检查有疑问的病例,则需做二级以上超声波检查,此时除需要更精良的超声波设备外,必需经由特别训练的超声波专家来执行,花上加倍的时间,才能有能力诊断许多细微的变化,如心脏、脑部结构异常等,以作最后处置的依据方针。
超声波检查由邱宗鸿、陈光昭医师负责。举凡初级(第一层级)超声波检查怀疑胎儿有异常状况者,或先前有病史,高危险妊娠及其它相关因素,都应安排高级(第二层级)的超声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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