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
「菸害防制法」提高罚锾
公告单位
生辅组
公 告 内  容

 

一、依行政院卫生署国民健康局97年6月18日国健教字第0970700371号函办理。

二、修正之「菸害防制法」将自98年1月11日起全施行,于禁菸场所吸菸,最高处新台
币1万元罚锾。

三、请尊重他人,公共场所不吸菸。

http://health99.doh.gov.tw/documents/菸害防制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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