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
校区灭火器使用须知及过期灭火器汰换,请配合办理
公告单位
总务处工务课
公 告 内  容

 

主旨: 校区灭火器使用须知及过期灭火器汰换,请配合办理。
说明:
一、干式(ABC)灭火器为各类场所最基本之灭火器材,为维护本校消防安全,所有同仁均:

  1. 应予以妥善维护,确保堪用状态。
  2. 熟悉使用方法,灭火于火源初起时。
  3. 相关操作及维护手册(如附件)

二、各部门请落实实验区内自主检查,如遇灭火器已过期,请于97年07月31日~97年08月04日中午12点~12点半,携带过期灭火器至管理大楼防灾中心(管理大楼1F出勤刷卡处)办理更换,如需相关协助请洽总务处。

总务处 ?